律师和法律援助
东方网-劳动报 2005-06-13 10:58:44 王者

   前几天,劳动报王旦华先生告诉笔者,他作为人大、政协的行风评议代表,参加了对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行风监督工作。一些代表对律师的行风议论纷纷,主要集中在法律援助上,说有的律师不热心这个工作。会上,吕红兵会长对此作了诚恳的解释。

  每年参加一次法律援助,是每一个律师通过年检的必要条件。有困难的市民,打官司可以到司法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也是司法系统给予弱势群体的人性关注。实际上,上海的许多律师,对于社会公益事业还是十分投入的。2001年,笔者随上海律师西部行一行到青藏等地。翟建律师在一个座谈会上主动提出,如果有西部律师愿意到上海实习,他愿意提供机会和费用;在日喀则,江宪律师听说当地律师经费困难,当即发动大家捐款2万元……一些弱势群体的读者找到我们,希望找个好律师。相关的律师也总是说,让他到法律援助中心去挂个号,我们免费为他做。

 

  享受法律援助,有许多必备条件,有些条件欠缺一些的读者,无法享受法律援助。许多律师出于同情心,也会予以适当减免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

 

  社会各界要从爱护的角度去认知律师、了解律师。当然,对于极个别的律师在法律援助上的敷衍了事,人大、政协提出善意的批评,司法律协给予必要的处罚、舆论媒体进行曝光和揭露,也是完全应该和有必要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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